長照中心阿公熊抱襲胸輪椅阿嬤二度無罪 關鍵竟是「這件事」

高雄市某長照中心的王姓男住民,疑似在大廳、從後抱住一名坐輪椅的身障阿嬤近1分鐘還襲胸,阿嬤嚇得不斷揮手向中心人員求救,事後告上法院。一審認定證人沒「正面看見」王男襲胸,判王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證人確實看見王男抱阿嬤,但沒辦法確認摸哪裡,不能因此定王男罪,最後駁回上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市某長照中心的王姓男住民,疑似在廁所裡抱住一名跌坐地上的身障阿嬤近1分鐘還襲胸,阿嬤嚇得不斷揮手求救,事後告上法院。一審認定證人沒「正面看見」王男襲胸,判王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證人確實看見王男抱阿嬤,但沒辦法確認摸哪裡,不能因此定王男罪,最後駁回上訴,可上訴。

王男與身障阿嬤是高雄某長照中心的住民,前年7月22日某晚,阿嬤在大廳旁的廁所裡跌倒,癱坐在地上,王男竟趁沒人注意、自阿嬤身後伸手摟抱還撫摸胸部,阿嬤當時嚇到不斷揮手拍打王男,直到女會計經過發現才停手。

王男辯稱,阿嬤當時快要滑下輪椅,他只是發現異狀,都還沒出手相助,更不可能碰到阿嬤。

但女會計表示,當時她剛好走出辦公室,親眼看見王男從背後抱住阿嬤,時間持續約1分鐘,阿嬤雙手不斷揮舞,疑似在抗拒王男的雙手,還發出「哦哦」、疑似求救的聲音,她驚覺有異才上前制止。

女會計指證,當時的王男「表情很愉悅」,辯稱只是要扶起阿嬤,聽到她警告他「行爲不當」時就變臉,強調自己沒有碰到不該碰的地方,氣得不斷罵三字經,甚至提着行李揚言要離開。

一審法官認爲,女會計在警詢、檢詢、出庭作證時,針對事發當時的距離、描述過程不一致,其他中心工作人員也只是「聽說」此事,法官認定相關人事證不足以證明王男的犯行,判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