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學生跳樓後續:校方派出所隱瞞真相,媽媽含淚發聲,公安介入

爲什麼又是湖南,上次是湘潭女老師打罵學生,這次是長沙一名學生被老師毆打後羞憤跳樓。

在剛剛過去的4月8日,湖南長沙長沙縣天華中學被一名學生跳樓的事件打破了寧靜,讓整個湖南悲傷,更讓全國家長痛心!

據受害人學生家長爆料稱,孩子在第一節課課堂時間被某地理老師言語辱罵並毆打,最後在學校跳樓自殺。

目前官方沒有對外公佈老師毆打學生的起因,我們不妨按常理模擬下事件的起因。

4月8日這天,孩子和往常一樣揹着書包去學校上學,發這生這種情況。

可能性1,孩子沒有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

清明放假3天,孩子貪玩,沒有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老師質問學生爲什麼不好好寫作業,難道高考補考地理就不該好好學習嗎?孩子頂嘴了幾句,地理老師覺得自己面子和尊嚴受到了學生的侵犯,隨即開始言語羞辱孩子。孩子也不是好惹的,怒懟老師沒有師德,激怒了老師,隨後開始毆打孩子,孩子在全班級面前羞愧難當,最後選擇了跳樓。

可能性2,孩子上課期間和同學說話。

老師批評了孩子,孩子心裡不服,隨後頂撞了老師,老師不爽,加上清明三天遇到了什麼事情,心情不順,對學生惡語相加,結果師生之間從口角衝突,升級爲老師單方面毆打學生,最後導致孩子羞愧難當,跳樓了!

除了這2種常見的情況,可能還有其他的情況,凡事有果必有因,孩子不能能平白無故去跳樓的,老師肯定是有責任的。

根據《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第五條:

這條準則明確規定,老師不能“侮辱學生,嚴禁虐待、傷害學生”,但這裡不意味着老師不可以懲戒學生,比如罰站,打大手心,言語警告等,只要一切合理,把握好尺度即可。

但現在老師的素質和以前的老師根本就沒法相提並論,打罵孩子的出發點,往往不是爲你好,是爲了發泄自己的情緒。

一些網友的態度,簡直毀三觀!

這起事件老師簡單的打罵,訓人嗎?

根據家長事後看完視頻監控稱:

“老師重拳打在我女兒頭上、身上,然後謾罵叫囂長達5分鐘。課後女兒毫不猶豫,徑直走出課堂,一路小跑上了五樓,爬到欄杆上就直接跳了下去,送到醫院搶救無效去世。”

注意這段話中,家長說的是,重拳打在我女兒的頭上。我在想,這個老師是有多大的怨氣,要用重拳把怒氣撒在孩子身上,就算是你自己家的孩子,一個初中生,你這麼打孩子,親孩子也得離家出走,沒準也作出跳樓,跳河之類的傻事。

何況當着全班幾十個孩子的面,出手這麼狠,用拳頭毆打孩子的頭部,導致正處於青春期的孩子被同學看笑話,羞愧難當,選擇一死了之。

但事發後,學校的慣例就是隱瞞真相,這與前幾日邯鄲孩子被同學灌開水事件一樣,也激怒了家長在網上發聲。

據家長交代,孩子死亡後12小事,校方還不願意提供監控。

然而更令人震驚的一幕是,派出所故意不給調監控看,最後受不了家屬的壓力,同意家屬協同律師看了視頻,媽媽在看了視頻之後才知道孩子經歷了什麼,希望能爲女兒討一個公道,跪求大家給孩子主持公道。

此外孩子的姑姑也站出來發聲!

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經介入了。

可是又能怎麼樣呢?

孩子的生命在最美的花季定格了,給家長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來孩子鮮活的生命。一起起教師辱罵毆打學生的事件,讓人不寒而慄。

校園暴力的真正源頭,找了,其實是老師!

難道不該引起教育部門的重視嗎?

難道教師的人才選拔機制不需要改革嗎?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