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證券: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廿載 逐步邁向市場化

智通財經APP獲悉,長江證券發佈研報稱,我國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放開氣源價格和銷售價格,管住中間管網輸配氣價格。管輸價格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氣源價格從出廠價管理到以門站價格爲核心;終端順價實行上下游價格聯動,毛差穩定性提升。國家發改委於2023年中下發指導意見,推動終端銷售價格與上游採購成本聯動,各地調價機制陸續落地中,城燃公司盈利穩定性提升。預計城燃公司居民銷售均價和毛差在2023-2025年整體呈上漲趨勢。

天然氣產業鏈包括上游的勘探生產/海外進口,中游的輸配,下游的終端消費等諸多環節。

1)需求側:2023年我國天然氣表觀消費量3916億立方米,過去十年複合增速約8.6%,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佔比約8.5%;2024年1-5月份我國天然氣表觀消費量1793.1億立方米,同比增長10.8%,需求恢復趨勢明顯。

2)供給側:2023年國內產量約2324億立方米,自2017年以來連續7年年增產超百億立方米,產量十年複合增速約6.8%,低於表觀消費量增速,導致我國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從2014年的29.2%提升至2023年的40.6%。

管住中間:長輸管道與配氣管網

我國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放開氣源價格和銷售價格,管住中間管網輸配氣價格,包括跨省長輸管道、省內短輸管道、城燃配氣管網。管輸價格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准許收益率按照不超過7%或者8%、管網折舊年限爲30年或40年,同時也會對管道的負荷率設置一定最低水平。其中,跨省長輸管道4個價區的運價率在0.1262-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省內短途管網管輸價格通常在0.10-0.40元/立方米,城燃配氣價格稅後全投資收益率按不超過7%確定。

氣源價格:從出廠價管理到以門站價格爲核心

2000-2010年:以西氣東輸工程爲契機,2005年國家發改委最終發佈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國家對天然氣出廠價和管道運輸價均實行政府指導價,並嘗試建立天然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但落地效果並不理想。

2011-2018年:從出廠價格管理到“最高門站價管理”,再到“基準價+浮動幅度”管理。1)先試點後推廣:2011年在廣東和廣西試點中開始實施政府指導最高門站價,並在2013年6月推廣向全國;2)先增量後存量:爲實現平穩過渡,2013年定價方案區分存量氣和增量氣,非居民用氣增量氣調整一步到位,存量氣經過3次調整在2015年與增量氣並軌;3)先非居民後居民:2015年11月非居民用氣實行“基準門站價+浮動幅度”管理,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居民用氣直到2018年才推行基準門站價管理;4)管制氣與非管制氣:我國在上游供氣端實行漸進式放開的管理方式,將供氣企業供應給市場的天然氣區分爲“管制氣”和“非管制氣”,前者的改革方向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後者實行完全的市場化定價。

終端順價:上下游價格聯動,毛差穩定性提升

國家發改委於2023年中下發《關於建立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推動終端銷售價格與上游採購成本聯動,根據全部氣源加權平均價格確定調價範圍,居民/非居民聯動週期爲季度或月度/半年度或年度,同時多地也會多居民調價上限做一定限制,各地調價機制陸續落地中,城燃公司盈利穩定性提升。

根據港股公司中國燃氣案例,截至2023M11公司已調價居民氣量佔比46%,平均上漲幅度約0.28元/立方米;長江證券統計七個城市案例居民氣價平均漲幅約10%。預計城燃公司居民銷售均價和毛差在2023-2025年整體呈上漲趨勢。

風險提示

1、城燃公司居民順價機制落地進度不及預期風險;2、天然氣採購成本大幅上漲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