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財政部對鍍鋅鋼及碳鋼鋼板 展開落日調查

關務署表示,我國自105年8月22日起,分別對鍍鋅鋼品及碳鋼鋼板課徵反傾銷稅,課徵期間將於110年8月21日屆滿5年,財政部已於110年1月20日公告,該二案國內同類貨物產業代表如認有繼續課徵之必要者,依規定得於公告翌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鍍鋅鋼品案原申請人中鋼公司等6家公司及碳鋼鋼板案原申請人中鋼公司,皆於110年2月19日提出繼續課徵之申請。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該二案申請人提供之資料,涉案貨物已達「如停止課徵反傾銷稅,傾銷及損害將繼續或再度發生」之合理懷疑,財政部決定進行調查。

此二案之調查程序及時限方面,財政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傾銷調查認定,並通知經濟部;經濟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之日起展開產業損害調查,於接獲財政部通知之翌日起2個月內完成認定,並通知財政部。財政部則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該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