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業者超細心戳破謊 宜蘭市代主席跑車自撞詐保判4年半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市價7百多萬的跑車因自撞毀損,因僅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富邦產險公司不理賠,他利用主席公務車製造與跑車的假車禍,意圖向泰安產險公司詐領140萬保險金,產險公司從監視器畫面發現是假車禍,東窗事發。宜蘭地院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林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臺灣高等法院今雖撤銷改判,但刑度維持。

若遭判刑確定,林智勇因遭褫奪公權,將馬上失去代表資格,且也影響連任。據瞭解,林在製造假車禍時,確認現場沒有公家的錄影監視系統,詎料產險業者忠於工作、兢兢業業,發現現場還有民宅私人監視器可釐清事實,林功虧一簣。

同案被告還包括擔任市代會主席公務車駕駛的陳志偉、受僱於林處理生活瑣事的鄧詩翰,陳、鄧一審分別被依同罪名判4年、1年徒刑,各褫奪公權3年、1年,二審雖改判但刑度不變。鄧另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遭處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上訴遭駁回。

林智勇2021年6月17日傍晚4點開着奧迪跑車在宜蘭市大福路自撞電線杆、水泥護欄,車身嚴重毀損,修繕費需140萬元,但因車子只向富邦產物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不在理賠範圍,林把腦筋動到市代會主席的配車上。當晚8點,林智勇開着跑車上路,陳志偉則駕駛公務車搭載鄧詩翰跟在後方,再製造公務車撞擊跑車假車禍。

陳志偉報警,但他先前因拒絕酒測而遭吊照,爲避免泰安產險不理賠,因此由鄧詩翰出面佯裝是公務車駕駛。員警處理完畢後,陳分別向富邦、泰安產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富邦產險請警方調閱車禍現場附近民宅監視器,假車禍遭拆穿,陳在7月2日、7月28日撤回2車保險理賠申請。

一審審理時,林稱因一時失慮,確有詐欺取財的意圖與毀損公物的事實,他「非常抱歉做了不好的示範」,但否認利用公務員身分取財。宜蘭地院認爲林智勇將政府資源視同個人資源濫用,敗壞官箴,陳一味袒護林智勇,而鄧詩翰謊報是公務車駕駛時還冒用胞弟名義,3人分別量刑。

高院審理時,林僅承認普通詐欺,仍不認有想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合議庭考量一審判決未將跑車申請理賠部分納入審理,因此撤銷原判決,但改判後的刑度仍相同。

林智勇利用公務車製造假車禍意圖詐領保險理賠,臺灣高等法院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他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