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週延押柯文哲

檢方一直未能掌握柯文哲(黃衣者)收賄具體事證,預計下週聲請延押柯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自9月5日聲押禁見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獲准,迄今已48天,因檢方一直未能掌握柯收賄「一槍斃命」具體事證,預計下週向臺北地院聲請延押柯2個月,繼續追查柯涉嫌收賄金流及證據。

最早收押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法官定23日或24日開庭審理。檢方若聲請延押2人獲准,京華城案最晚在12月29日前偵結起訴。

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羈押期限雖將到期,由於吳已供認收賄事實,檢方認爲無羈押必要,決定不延押,另向北院聲請吳具保停押,法官將在25日開庭讓吳交保,檢方不排除將吳轉爲污點證人。

北檢22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北市府都發局承辦人張家綺、內政部國土署科長許嘉緯,另傳喚已交保的行賄罪被告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威京集團總管理處法務經理陳俊源,追查威京集團行賄金流,4人訊後都請回。

綽號「橘子」的前臺北市長柯文哲隨行秘書許芷瑜,案發前出境赴日,檢方懷疑她涉嫌爲柯文哲違法招攬政治獻金,事後部分政治獻金疑未進入獻金專戶,認定許女是柯政治獻金不法案共犯,依違反《政治獻金法》暫列被告。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隔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沈慶京等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吳順民3人,法官29日深夜裁準羈押應女、30日凌晨裁準羈押沈、吳2人。

檢方指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及洗錢罪嫌,她與共犯或證人供述歧異,且就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的共犯;沈慶京涉犯違背職務行賄、與應女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與彭振聲、柯文哲共犯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目前調查獲悉事實,足認2人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延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驟升。

不過,檢方明知吳順民已全盤供出應女收賄事實,不聲請延押吳,而是聲請延押沈、應2人,顯示檢方聲請延押目的是爲了再押柯文哲,檢方目前尚未掌握柯文哲收賄具體事證,因此需再爭取2個月的偵查時間,以期突破柯涉嫌收賄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