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63歲當老爸 因檢辦案不順可望停押交保 明回家看兒子
臺北地檢署表示,另請求法院裁定蔡交保時,一併諭知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以利後續偵辦。
目前中影股款侵佔案,被告有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另中影及賤賣黨產案部分,前總統馬英九及國民黨前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3人,其中馬英九是他字案被告,另張、汪2人則是偵字案被告。
中影背信案,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出庭應訊。(報系資料照 陳君瑋攝)
北檢不押蔡正元,確定本週不會偵結起訴蔡,蔡應該可以回家,看看他剛出生的小孩及愛妻。
北檢懷疑,2006年4月間,時任立委的蔡正元,與莊婉均、現任中影董事長、郭臺銘弟弟郭臺強之妻羅玉珍協議,向中央投資公司購買中影八成股權,先由蔡正元當董事長,莊婉均當副董事長,羅玉珍任董事,共同經營中影,同時也約定股票先登記在蔡正元實質掌控的阿波羅投信公司名下,待股款付清後再過戶。
同年7月間,蔡正元擔任中影董事長,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減資,決定分次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本,再由中影召開董事會,決議分兩次辦理現金減資,將減資款中的5億8000餘萬元,信託給阿波羅公司,事後,因爲莊婉均侵吞中影7億5000萬,蔡又將這些減資款幫莊女還款給中影。
阿波羅公司於2007年7月間,阿波羅處分中影股權獲得價金5億7000餘萬元,蔡正元又自行代表阿波羅簽約,把股款中4.3億餘元信託給自己後,挪其中2000萬元投資南港「無雙」豪宅、逾5000萬元買信義區豪宅、逾8000萬買股票等,另付信用卡費約300萬元,另外約1.3億元流入蔡和妻子洪菱霙海外帳戶,餘7000萬元流向不明,涉嫌背信罪。
北檢今年7月17日搜索、約談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約談到案,翌日聲請蔡收押禁見迄今,洪女3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