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4對策助保險業促參 今年前6月簽約金額年增6成

財政部表示,截至今年6月,促參案件簽約金額已達187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金額增加逾6成。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立院財委會3日將針對「如何促進保險業資金擴大參與公共建設,加速建設之推動」進行專題報告。根據財政部報告內容,近3年促參案件簽約情形,民間投資金額從110年 283億元、111年 566億元、112年 492億元,持續成長中。截至今年6月,促參案件簽約金額已達187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金額增加逾6成,樂觀預期未來促參簽約將持續成長。

另外,財政部指出,113 年度招商大會訂於 113 年 7 月 23 日舉辦,已彙集各主辦機關 113 年7月至114年6月將公告招商的民參案件商機逾1300億元,提供保險業等資金多元投資機會。

根據財政部統計,102年至112年,民參案件1262件,投資金額1兆4665億元,其中保險業投資共37件,投資金額達3244億元,保險業投資民參案件金額佔比約22%。當中,保險業投資案,依促參法辦理者有9件、365億元,包含商業設施(物流中心)4件、文教設施2件,觀光遊憩設施、運動設施及交通建設各1件。

財政部指出,金管會統計資料,截至今年第1季,保險業整體投資專案運用及公共建設約6092億元,僅佔保險業可運用資金(32兆6570億元)的1.86%,顯見保險業可運用資金投資臺灣公共建設仍有相當大的空間。

關於促參2.0提高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對策,財政部說明,過去修正促參法,除新增影視音設施、綠能設施、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及數位建設等新興公共建設類別;並在原有5種民間參與模式外,新增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政府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由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的RTO案,及配合政府政策,由民間機構自行備具私有土地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爲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運的 ROO案2模式。

另外,財政部也檢討各類公共建設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符合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者,享有最長5年免納營所稅、股東投資抵減營所稅、進口機具設備關稅優惠及投資支出抵減營所稅等租稅優惠。

而修訂促參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範本,排除保險業投資障礙及資金運用管道方面,財政部頒定各種促參模式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範本。另爲鼓勵保險業於促參案件營運階段投入資金,配合金管會刻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不動產投資信託相關規定,保險業資金也可透過購買公共建設REITs方式,投資已進入營運期的促參案件。

至於強化民間投資公共建設信心部分,財政部去年7月成立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會,迄今已接受 9 件調解案件。

財政部說,目前保險業者不論以單一廠商或合作聯盟方式,均可結合專業技術廠商共同投資促參案件,直接參與國內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搭配本部積極推動促參2.0 法制環境優化,並建構全國性公共建設商機媒合平臺,有效增加案源及其曝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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