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修憲訴法讓少數能否決多數 同意劉靜怡也難擋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左)、書記長蔡易餘(右)今天表示,民進黨團會針對憲訴法、選罷法聲請釋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昨天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票,7位被提名人中,國民黨全數封殺,民衆黨僅同意被提名人劉靜怡,民進黨團則只對劉靜怡投反對票,7位被提名人全部未通過。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今天表示,民衆黨僅同意劉靜怡一人,即便劉通過,也無法達到最少須10人蔘與評議的門檻,且憲訴法修法後,少數就能否決多數,因此民進黨團對劉投下不同意票。
蔡易餘指出,昨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民進黨黨團在國會自主、黨團自主 的前提之下,投票同意6名大法官的人事,僅對一人表示不同意見。但很遺憾國民黨在全數反對、民衆黨僅同意1人的情況下,否決此次全部的提名,讓憲法法庭進入無法運作的憲政危機。
蔡易餘表示,賴清德總統秉持超越黨派、尊重專業的精神提名大法官人選,昨天民衆黨在僅同意劉被提名人一人的狀況下,憲法法庭還是未達10人蔘與評議的門檻,無法進行憲法裁判。上週五通過的憲訴法修法通過,只需1人就能夠推翻8人同意的憲法判決,多數的聲音被少數綁架,這件事情我們無法同意,再加上黨團內部對於劉被提名人有不同意見,因此總召柯建銘願意承擔所有罵名,以黨紀作爲處分,保護黨團成員,讓民進黨能夠一致對外。
蔡易餘說,憲訴法在翁曉玲、黃國昌聯手惡修之前,只需二分之一的判決門檻就能夠宣告違憲。今年宣告的國會擴權法案違憲,詹森林大法官也在不同意見書中也表達了他的不同觀點,但現如今修惡,在10人出席評議、9人同意才能宣告違憲的制度底下,只要1人就能夠綁架憲法法庭無法作出違憲宣告,是民進黨不能同意的。
蔡易餘強調,這次通過的憲訴法是在表決前一刻才由黃國昌提出,並丟包了翁曉玲的版本。東拼西湊的法條既無法捍衛人民基本權,更導致憲政機關運作窒礙難行。民進黨基於遵守憲法、捍衛憲政機關的運作的立場下,會提出相關司法救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