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護理師找不到血管打針 資深行政「幫一把」吞刑責

高雄鳳山某耳鼻喉科診所因護理師不會打針,便請朱姓行政人員協助,去年7月多次代替菜鳥護理師幫患者打針,事後遭人檢舉違規,高雄市衛生局調查後,確認朱女並無護理資格,法院審理後,考量朱是受託幫忙,依違反護理人員法判2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朱女在診所擔任行政人員長達40年,2018年起她到鳳山這家知名耳鼻喉科診所擔任行政,去年7月間,因診所護理師找不到患者血管,因朱女在診所任職多年,請朱女協助。

朱女見護理師經驗不足,在對方請託下出手協助,自去年7月起,多次協助新手護理師幫患者打針,沒料事後遭人檢舉,高雄市衛生局調查後,隨即至診所調閱資料及監視器畫面,確認朱女違規3次幫人打針。

高雄地檢署調查時,朱女坦承是受護理師請託才上前打針,由於正好護理人員法完成修法,不具護理人員資格執業者,處罰從行政罰改爲刑罰,檢方綜合事證,依違反護理人員法將朱女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朱女僅是貪圖便利,因診所護士找不到病患血管,才受請託幫忙打針,並非專門負責違法幫患者注射針劑,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帶來危害有限,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