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國安吸金37億 判14年2月定讞
擔任東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等公司負責人的蔡國安,以投資案吸金卅七億元,臺灣高等法院依銀行法判刑十四年二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七十五歲蔡國安是亞太聯盟總商會臺灣分會理事長,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多媒體、投資顧問等多間公司,在臉書上傳許多與政商高層合照。新北地檢署指控,蔡二○一四年起冒用朱俶賢或臺塑石化、中聯資源等多間公司名義,僞造合約書或基金名冊,誆稱受託替朱俶賢主持大陸稀土進口投資案、替臺塑石化清運石灰廢棄物至菲律賓、替國光生技籌措資金投資海外事業,招攬投資。
他冒充朱,並以暱稱「VC SURE蕭」LINE帳號遊說,再盜刻冒用朱印鑑,還拿出與蕭萬長、菲律賓前總統杜特蒂等政商名流合照取信。被害人多從商,財力雄厚,一對兄弟被騙一點五億元,某家族從父母到子女全被騙,共損失九點五億元。
高院認爲,蔡涉犯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疑重大,一審又判處十四年徒刑、沒收廿四億七千多萬元犯罪所得,家人在澳洲定居置產,有逃亡能力,去年八月十四日起羈押他。
高院認定,蔡犯罪證據確鑿,僞造名人名義、虛捏不實投資方案吸金逾卅七億,許多人畢生積蓄成空,手法惡劣;因檢察官在一審言詞辯論後才移送並辦賴姓女子遭詐、非法吸收投資稀土案及高碳鉻鐵案,量刑未及審酌,吸金規模和犯罪所得認定也有錯誤,撤銷改判。
最高法院認爲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蔡和檢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