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通提示:ST易聯衆內部控制“失控”
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實施的一系列過程,旨在爲企業實現戰略目標、運營效率、財務報告可靠性、法律法規遵守和資產安全等提供合理保證。業內人士認爲,優質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必然健全;出問題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是失效的。
公告顯示,2018年6月12日,出借款方京發置業與自然人張利雲簽署《借款協議》,借款金額爲5.5億元,借款期限爲2個月。易聯衆(證券代碼:300096,證券簡稱:ST易聯衆)實控人張曦及其關聯企業,爲該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簽署相關《保證合同》。且該款項到期後,張曦以公司名義作爲擔保人之一與出借人簽署《確認函》《備忘錄》等文件,繼續爲前述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直至2023年11月28日,該違規行爲才被發現並予以披露。易聯衆在《關於存在違規擔保、違規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訴訟及仲裁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77)中稱:“自查發現,公司存在未履行任何內控審批/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程序,爲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時任董事長張曦及其關聯方提供違規擔保,以及張曦以公司名義簽署違規借款的情形。”此時離“違規擔保、違規借款”事件發生,已相隔5年之久。
財富通平臺分析發現,易聯衆自2010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以來,公司披露了十餘份有關內部控制的文件。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13份內部控制評價的結論是:“未發現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爲,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12份內部控制評價的結論是:“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只有2023年的報告披露“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1個。”而這個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發生在2016年7月至2021年8月,是導致“違規擔保、違規借款”發生的重要原因。
財富通平臺分析指出,易聯衆公司於2013年、2016年由致同會計師事務所,2020年、2021年由容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4份《內部控制鑑證報告》,其結論是:“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易聯衆公司董事會分別於2020年、2024年發佈《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另外,易聯衆公司還在2015年12月16日,發佈了一則《關於聘任內部審計部負責人的公告》。
數據來源:財富通合規管理平臺
財富通平臺分析稱,易聯衆內部控制的制度、措施,自2010年上市以來,並沒有有效防範重大風險的發生,這造成了公司重大“違規擔保、違規借款”事項;內部控制實施的主體董事會、管理層以及第三方機構並沒有能夠及時發現問題,致使內控“失控”。
資料顯示,財富通合規管理平臺是運用資本市場專業大模型,專注於上市公司、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合規智能AI服務平臺。平臺落實相關部門要求,協助企業實現合規經營,基於中國財富傳媒集團的傳播、數據、專家智庫等優勢,採用先進的大數據處理、AI大模型構建技術,研發了集合輿情洞察、財務健康、一鍵發佈、合規培訓等智能化產品,組合專業“線上+線下”輿情應急處理、資本市場市值管理、財稅諮詢等服務。
本文源自:中國財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