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電動平衡輪上福和橋 罰1200至3600元

女子踩電動平衡輪過福和橋。(翻攝自臉書《我是永和人》社團)

昨(20)日有民衆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福和橋時,見1名女子手撐陽傘、腳踏電動平衡輪,態度從容在機車道上緩速前行,影響其他機車行車安全,民衆將行車紀錄器拍攝的影像PO上臉書社團,呼籲警方加強取締。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迴應,分局將加強攔查取締,查獲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個人行動器具」不得行駛於道路,處行爲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