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打架上新聞? 網友提禁播國會衝突以提升立法品質

▲立法院審查前瞻期預算。綠委李俊俋及藍委費鴻泰扭打成一團。(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日前審查前瞻基礎建議條例朝野立委從院會打到委員會,除了拳打腳踢外,還大丟水球、扔雞蛋、撒麪粉,打架片段上了國際媒體。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爲提升立法品質,要求行政部門修法,禁止新聞媒體播送國會肢體衝突畫面

網友提案指出,國內立法品質低落,許多法案都未經廣泛且有建設性的討論,就草率施行,對立方也常因意識形態不同而反對;強化立法院職能是重中之重,而要強化立法品質,應從禁止新聞媒體播送國會肢體衝突畫面開始。國會議場已開始直播,禁止新聞媒體播送相關畫面,並未侵害大衆知的權益部分立委常透過肢體衝突,作爲表達意見方法,好像有經過肢體衝突,就完成爲民發聲的職責,這種簡化而偷懶的方法,使立法品質難以經理性討論而提升;新聞媒體常常播送立法院肢體衝突畫面,對人民是很糟糕教育示範,好像只有透過暴力才能解決爭議 ,這樣要怎麼告訴學生能透過理性討論創造雙贏?

不過,這樣提案從7月31日提案至今,只有30人附議支持,也有網友留言,人民有能力分辨對錯;要讓國會從格鬥大會現場變回原形,不是隻靠不轉播就能成功的

對此,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認爲,不可能本末倒置來限制新聞自由,主要還是立委自己檢討這方面的議題;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說,過去的確有立委藉由衝突來「一戰成名」,但這種罵名也沒什麼用,應該先減少國會衝突,纔來討論新聞播送問題;而國民黨立委楊鎮浯也說,媒體本來就該忠實呈現立院議事攻防經過,而非箝制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