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臺積電!共同買下風場的集團 開放加入「綠電分配沙盒」
經濟部「綠電分配沙盒計劃」再精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綠電分配沙盒計劃」再精進。經濟部能源署22日表示,沙盒計劃最早試行的對象是,包下整個離岸風電廠綠電的特定集團,如臺積電,可以自行分配綠電比例至全國不同廠區;現在將開放,只買下部分風場綠電的集團亦可加入綠電沙盒計劃,亦可自行分配綠電比例至旗下廠區。
國內目前有實力包下整個離岸風電風場僅臺積電,因此臺積電是最早適用綠電沙盒計劃。但隨着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洽談CPPA,很可能出現二、三個集團才能買下風場綠電,簡言之,未來將開放共同買下風場的多個集團,加入綠電沙盒計劃。
能源署今日發佈「綠電分配沙盒計劃」再精進,主要有兩項措施。一是開放不需要包下整個風場的集團加入;二是開放試運轉中、尚未取得電業執照的風場,亦可提前於試運轉時,加入沙盒計劃供電。能源署表示,兩項措施皆有助於出口企業取得綠電,增進高階製程國際競爭力。外界也認爲,兩項措施亦有助於推進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3-2期關於CPPA的洽談。
能源署表示,國內企業用戶爲了出口,有高度的綠電需求(如RE100等),且高階製程需達到更高綠電比例,因此在2023年10月將針對綠電用電大戶提出「綠電分配沙盒計劃」,讓企業集團得以彈性分配手中綠電至不同廠區,以因應國際客戶要求提前符合RE100規定,臺積電是第一個適用對象。
舉例來說,因臺積電每個廠負責製程不同,愈先進製程需要綠電比例愈高,沙盒計劃就是讓臺積電自行決定綠電分配到A、B、C廠比例,以發揮綠電最高效益,不會造成「餘電」之浪費。
現在沙盒計劃擴大實施,同時3-1期風場可能出現二、三家集團共同包下風場的局面,因此能源署決定,像這樣二、三家共同包下風場的集團加入沙盒,亦可依據實際所需數量購買綠電,並優先分配給最需要高比例綠電的廠區及製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