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等24類工作人員 年底前須打滿兩劑疫苗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明年元旦起會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福部業管24類場域人員疫苗接種規範,要求所有工作及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疫苗2劑且滿14天才能上工,復業及新進人員,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5日公佈24類場域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要求相關場所工作人員須在17日前打滿二劑疫苗。經濟部主管有七大類場所,包括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二、電子遊戲場,三、資訊休閒營業場所,四、視聽歌唱場所,五、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六、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理容院及三溫暖等八大行業場所,七、大型餐宴、婚宴場所,八、美容美體業,九、會議及展覽場館。
此外,爲刺激疫苗打氣,5日至9日,所有在臺人士不限國籍,只要年滿18歲以上,都可至北車接種站施打莫德納疫苗,並可獲全聯禮券100元。5日我國疫苗二劑覆蓋率已達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