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在野強修警察年改案 政院長卓榮泰轟嚴重違法:礙難執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記者潘俊宏/攝影
藍白今挾人數優勢三讀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提高至80%。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修法造成國家財務缺口,未依法徵詢政院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來源,嚴重違法,破壞兩院協議,「無法接受、礙難執行。」
三讀通過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爲43.25%,最高增至36年,爲80%。據估算,修法後8成退休基層警察月退休金可領到7萬4544元。
不過,根據「預算法第91條」,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立法院強行修法!行政院礙難接受!」卓榮泰今晚在臉書發文指出,立法院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等修正案,提高警察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80%,造成國家財務缺口,增加國家年度歲出,卻未履行預算法91條規定,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來源。
卓榮泰認爲,此舉嚴重違反法律,也破壞先前兩院就中央政府總預算協商所達成的協議,行政院斷然無法接受、礙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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