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小三提分手 小王恐嚇她讀國小兒:下次拿我跟媽媽性愛片給你看
▲一名高雄男子與已婚檳榔西施發生婚外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住在高雄的朱姓男子,2018年與已婚的檳榔西施A女發生外遇,而A女有意結束這段不倫之戀,朱男不但逼迫A女離婚,並威脅要公佈兩人戀姦情熱時在摩鐵拍的性愛影片,他甚至傳訊息給A女讀國小的兒子說:「下次拿我跟媽媽的影片給你跟姐姐看,不要告訴爸爸…」A女不堪其擾,向丈夫坦承外遇,A夫怒告求償,橋頭地院依恐嚇罪判朱男3個月徒刑,且需賠償9萬元。
朱男因爲經常到A女經營的檳榔攤消費,竟於2018年8月間勾搭成奸,發生了不倫之戀,而他自己因爲情緒管理問題,屢與髮妻齟齬,2018年9月離婚,因此他逼着A女也得與丈夫離婚,跟他光明正大在一起,然A女並不想拋夫棄子,拒絕了他的要求,爲此,朱男多次到期檳榔攤大吵大鬧,而A女擔心家人受傷害,與朱男攤牌,明確表示要分手。
連續被髮妻與小三甩掉的朱男怒火中燒,他傳簡訊威脅A女,若不離婚,就要公開兩人戀姦情熱之際在汽車旅館拍攝的性愛影片。更離譜的是,朱男找到A女就讀某國小五年級兒子的遊戲帳號,還傳訊息給小孩:「下次拿我跟媽媽的影片讓妳跟姐姐看,不要告訴爸爸,不然媽媽會怕爸爸知道…」。
朱男甚至公開在其臉書嗆道,要讓A女夫家、朋友都看到「妳我的表演」,甚至揚言要在孩子學校、補習班立個看板,讓她丟臉丟個夠!A女無法承受朱男的脅迫,於是主動向丈夫坦承外遇,A夫怒而跑到朱男住處,將他痛毆一頓,並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時,朱男辯稱性愛影片早已刪除,他還表示,恐嚇訊息只是貼在自己臉書上宣泄心情,別人要搜尋來看,他也沒辦法,至於賠償金額,朱男耍賴到底,堅稱目前無業,頂多賠得起1萬元,全案一審審結,橋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另須民事賠償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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