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婆家偏心 母乳內加鹽糖惡搞幼嬰食物 狠心舅媽下場曝

黃姓女子自認長期遭婆家不公平對待,前年竟在多次以將食鹽、砂糖加入甫出生不久之嬰幼兒食用之母乳,讓其食物,致幼嬰餵食困難、肝指數異常,臺灣高等法院將她判囚7月。(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黃姓女子身爲一名剛出生女嬰的舅媽,她自認長期遭婆家不公平對待,前年竟在多次以將食鹽、砂糖加入甫出生不久之嬰幼兒食用之母乳,讓其食物,致幼嬰餵食困難、肝指數異常,臺灣高等法院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及發育罪將她判囚7月。可上訴。

黃女與她的陳姓老公、子女及公婆同住在新竹市住處,老公的姐姐陳女生產後,平均一週有2、3天會將她的幼女帶至住處,委由黃女的婆婆照顧,黃女因長期認爲在夫家受到其家人的歧視及不公平對待,又認爲婆婆較偏心,不疼愛自己小孩,於是心生報復。

黃女身爲舅媽,在2021年10月18日前,接續多次在住處廚房,趁無人之際,將陳女存放於冰箱之母奶取出,加入家中之食用糖或鹽等添加物至母乳中,讓不知情之婆婆餵食給幼嬰食用。

陳女後來發現母奶顏色及味道有異,於是自行將母奶送至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檢驗,發現鈉含量過高,陳女在家中廚房裝設監視器,因而拍到黃女10月18日上午11點許,在廚房之冰箱取出陳之母乳後,添加食用糖至母乳中,然後再放回冰箱,因而報警查獲。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將黃女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檢方提上訴後,高院二審認爲黃女主觀惡性重大,本應重懲,惟念其犯後均能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又、抄寫經文迴向被害人,依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及發育罪將她判囚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