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改嫁後就未曾照顧關心 2個女兒怒了!不養53歲失智媽
不滿改嫁後就未曾照顧關心,2個女兒真的怒了,訴請不養53歲失智媽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化名)被2個女兒指控,在她們年幼時就與父親離異,母親後來改嫁,從未對她們盡過扶養義務,她們均由祖母扶養成人,母親對他們未給予扶養或照顧,全未盡到爲人母之責。她們不滿母親所爲,彼此也長期處於感情疏離的狀態,憤而依法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表示,對於2個女兒的主張沒有意見,同意她們的聲請。法官考量,小萱現年53歲,2023年所得收入爲0元,名下並無財產,因爲罹患失智症被安置照顧,足認她已無謀生力,又無財產足以維生,自有受人扶養之必要。
法官認,小萱當年改嫁時,2個女兒分別才2歲及4歲,沒多久就因爲父親過世,她們全由祖母扶養成人,因此他們主張母親自她們幼年時,就已經未盡扶養義務,尚非無據。
法官審酌,小萱對2個女兒未曾聞問,導致她們身心受創,小萱在他們成年前,依法本負有扶養義務,卻無正當理由而未盡扶養義務,對於2個女兒疏於保護、照顧,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個女兒請求免除對小萱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