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3歲童尿牀 父親聯手乾弟持老虎鉗夾男童生殖器致死

不滿3歲童尿牀,父親聯手乾弟凌虐致死一審遭重判。(林和生攝)

屏東王姓男子因3歲兒子尿牀、調皮,竟爲處罰、管教問題,與妻子乾弟聯合,接續持木棍或徒手毆打男童臀部、徒手掐捏身體,甚至持尖銳物戳刺身體,且持老虎鉗夾生殖器,造成男童傷重不治,屏東地院一審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刑王男14年6月、許姓乾弟則判刑10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常因兒子管教問題動手凌虐,有時妻子乾弟許姓男子加入管教行列,有次許男假借神明附身,抓男童手掌浸入滾燙熱水,且持老虎鉗夾生殖器,更以左手揮擊對方右額部,導致全身包括陰莖破皮、雙腿、臀部、腹部等31處傷害。

直到男童昏迷後被家人發現,才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救治,無奈因凌虐且頭部遭受鈍擊,導致右側硬腦膜下腔血腫而中樞衰竭死亡,經屏縣府社會處通報警方後才讓整起事件爆發。警方持法院搜索票前往相關場所搜索,並扣得老虎鉗1 支。

承審法官認爲,王男爲男童生父,應屬幼兒期間重要依賴對象,應盡其所能維護他的安全及身心健康;加上許男也算男童同住乾哥,2人竟因尿牀或調皮,以違反人道方式對稚幼而無力反抗的男童施以凌虐,導致死亡、造成無法挽回後果。

審理過程中王男始終否認犯行,又將責任推諉予許男,之後考量許坦承交代大部分犯行,並承認有凌虐男童的犯後態度,審酌後判決父親14年6月徒刑、許男判刑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