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婚就解聘”?越界的“奇葩規定”何時休
近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的山東舜天化工集團工會發布通知,要求28歲至58歲的單身員工在今年9月30日內限期成家立業,否則個人需要檢討並離職,該消息引發網友質疑。2月13日,海報新聞記者從沂南縣人社局瞭解到,該企業被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撤銷並廢止了通知提出的規定。
據報道,公司有關負責人稱,其本意是幫助和督促大齡未婚職工拿出一定時間和精力爲自身的人生大事去努力,倡議激勵儘快成家立業。但建立在權益冒犯乃至違法基礎之上的“關心”,哪怕看起來再好,都當警惕。企業解僱員工必須合乎法律規定,“不結婚”顯然不屬於可以解僱員工的法定情形,如果企業一意孤行,那就站在了《勞動合同法》的對立面。沂南縣人社局在約談涉事企業時已經表示,相關通知已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
“奇葩規定”讓很多網友直呼大開眼界,也折射出企業管理的霸道、企業文化的畸形。之前,佛山市順德區三兄弟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發佈的一份《如廁管理規範》明確了公司員工如廁時間和不允許如廁時間,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身體特質的找人力資源申請,無薪如廁,備案”。現代社會,企業到底能對員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哪些要求是“霸道”,其實早就有着明確的法律界限和約定俗成的邊界。一味習慣了越界,在員工個人私事上指手畫腳,不僅無助於贏得員工的認同,也可能因爲缺乏邊界感甚至“目中無法”而損害企業的社會形象。
企業對員工的管理之手不能伸得太長了,面對“奇葩規定”,不能一味要求員工勇敢說“不”。個別企業對員工缺乏尊重,或者說企業和員工之間的力量、地位並不平等。可能正是因爲知道很多員工“敢怒不敢言”,所以纔會肆無忌憚地出臺“奇葩規定”。對此,相關單位要嚴肅、嚴格處理,將“法治能量”注入到企業的管理中,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此才能給員工撐腰,讓他們在面對越界的“奇葩規定”時,有說“不”底氣。
上游新聞評論員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