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成功也要表態」李文宗辯護人遞狀 繼沈慶京成抗告第2人

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的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本月2日由交改爲裁定羈押禁見,柯辦前主任李文宗的辯護人今天下午遞交抗告狀至臺北地院收狀處,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之後成爲「抗告第2人」,合議庭將等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抗告法定期限終了,再一併送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名羈押被告,上月26日起訴、移審,合議庭2度裁定4人交保,檢方都提抗告;本月2日,臺北地院合議庭因「尊重審級」因素,裁定4人全部再度羈押禁見。

李文宗的律師團認爲,李已加碼以2000萬元交保加上電子監控,可以擔保李日後會如期到庭接受審判,法院裁定李再羈押,法理不合,因此依法抗告;有關法務人員透露「柯文哲的這件案子是政治案件,就算知道不會成功也要表態」。

臺北地院受理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被告抗告事宜,因臺灣高等法院要求紙本卷宗、不要電子卷證,且如果個別送高院,因分案之故會造成「不同法官審同案」,訴訟層次更復雜,再加上影印卷證工事頗多,合議庭決定統一處理,抗告截止日是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