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時生活補貼對象再擴大 5月才加入的打工族還是領不到

勞動部從6月28日開放民衆申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截至昨天爲止,已有28萬餘萬民衆領取。(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從6月28日開放民衆申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截至昨天爲止,已有28萬餘萬民衆領取,但仍遭外界質疑限制仍多,勞動部今天修正計劃,將原本限僅在今年4月30日有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放寬至只要4月份有任1日參加就保且月投保薪資在2萬3100元以下、未領取其他生活補貼即可領取1萬元,預估新增6萬4233名受惠勞工,從5月纔開始打工的勞工還是領不到生活補貼。

勞動部表示,考量部分工時受僱勞工受僱型態多元,部分勞工之工作期間不定,將本計劃部分工時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期間資格條件適度放寬至疫情有重大變化前之今年4月份任1日,但若在4月30日有參加職業工會漁會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已有其他相關補貼方案,或是在4月30日加保且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上仍不得領取生活補貼,並從7月12日開放申領。

勞動部擴大「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適用範圍,由原定限於 110 年「4 月 30 日」已參加就業保險者,放寬爲「4月」全月有就業保險紀錄者即可,並自 110 年 7 月 12 日起開放申領。2三、110 年 4 月 30 日或 4 月全月屬留職停薪期間,但依法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有以上情況者,亦非屬本計劃補貼對象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如有勞工可能在4月初加保2萬4000元、月中時從事部份工時工作曾投保2萬3100元以下,但只要在4月30日沒有投保2萬4000元以上的就業保險即可領取1萬元生活補貼;至於爲何時間要抓在4月30日?他說,推論用部分工時維繫生活的勞工,若會在5月時打工、4月也會有打工情況,況且如果5月拿任1天來切還是會有線內、線外的問題

爲了讓本次放寬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能儘快領到這份生活補貼,同樣採原定下列方式之一,讓勞工方便申領,符合今日修正規定之申請資格者,自 110年7月12日上午10時起開放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