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申報不實 內政部:可處3年以下徒刑、15萬罰鍰

內政部表示,不動產買賣申報不實,可處3年以下徒刑、15萬罰鍰。(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媒體報導民衆高雄市購屋時,被要求於買賣契約外另簽定折讓單,並以折讓前較高價格辦理不動產買賣申報,使價格灌水。對此,內政部表示,折讓單亦屬買賣契約之一部分,買賣雙方應依完整契約內容,按折價金額覈實申報,若仍以折讓前的高價申報,即爲申報價格不實,依法處3至15萬元罰鍰,且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表示,爲確保成交價格資料的正確性,內政部持續要求各政府對於申報交易價格異常案件進行查覈。買賣雙方如有申報價格不實情形,依規定將按次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至完成改正爲止,並將斟酌個案違法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特別提醒買賣雙方申報時務必如實申報,以避免觸法受罰。

內政部指出,對於民衆檢舉高雄市申報不實個案,高雄市政府已將案件下架,並進行查覈。提醒買賣當事人若知悉有申報不實的情形,可向當地縣市政府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交易市場資訊透明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