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公會批罔顧人權、經濟效率

爲了遏止炒房,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炒房最高可罰5千萬元。圖爲臺北市大直、內湖地區房地產與基隆河景觀。(本報資料照片)

被外界喻爲最強打房政策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昨獲行政院會通過,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私法人買間住宅用的房子,都要送到內政部許可,纔可以移轉,已等於實質禁止;民衆換約還要去跟政府說是生活發生困難,纔不會被重罰。這種把人民、私法人先當作炒房者的立法,實在是置人權、經濟效率於不顧。

楊玉全並表示,政府對原物料價格高漲束手無策,還持續標售土地,讓地價屢創新高、坐收大量稅收,但卻對建築業大砍金流,致資金斷鏈,令產業與從業人員幾乎已無生存空間。

商總主席、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說,草案中就炒房重罰5000萬天價,讓大家無法接受,此舉會讓社會大衆誤以爲房地產是暴利產業、且違害社會秩序甚鉅,這誤解讓營建業背很大黑鍋。

賴正鎰說,政府一年多來一連祭出六大打房金牌,業者彼此都有警覺和自律,但買房子是人民居住的基本需求,千萬不要用法令來破壞房市的自由市場機制。

住展研發長何世昌預期,新制將引發轉售潮,在升息壓力下,連不熟悉法令的自住客都恐被嚇出場,且草案將如已上路的預售屋實價登錄制度,在多頭時助漲、空頭時助跌,因爲法令鎖住民間籌碼,民衆只能向建商買房,業者勢必調價測試市場接受度,預料未來房價波動將更劇烈。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一旦預售案禁止換約新制上路,短期內會先看到不想交屋的投資客「少賺求出場」,特別是雙北以外、過去一年交易量大地區,將出現轉售潮。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資深經理徐佳馨認爲,對炒作行爲來說提高罰金確有恫嚇效果,加上檢舉制度,看似萬無一失,卻同時考驗內政部與地方政府的人力與勾稽能力,拿捏不好恐有失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