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處置女消防員性騷案遭嗆「局長下臺」 宜蘭消防局迴應了

民進黨宜蘭縣議員黨團今(9日)批消防局不當處置職場性騷案,藐視法條、敷衍卸責,且一直在說謊,搞到對方沒工作,怒批「局長可下臺了」。(吳佩蓉攝)

宜蘭縣副縣長林茂盛說,待縣府收到調查報告後,會依程序啓動了解跟調查。(吳佩蓉攝)

民進黨宜蘭縣議員黨團今(9日)批消防局不當處置職場性騷案,藐視法條、敷衍卸責,且一直在說謊,搞到對方沒工作,怒批「局長可下臺了」;局長徐鬆奕迴應,此案從頭到尾就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和性騷法偵辦,且雙方當事人對調查結果無異議,處理過程不規避、不包庇,只要當事人提出具體訴求,都願意配合。

女消防員去年底在南澳分隊寢室洗澡,遭闖入的男同仁看光,申訴卻受消防局霸凌,且因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需請假休養,又百般刁難不給病假,身心在無法承受下被迫離職。縣議會針對此案組成專案小組加以瞭解,不分藍綠共21位議員組成,由民進黨籍縣議員謝燦輝爲召集人。

今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謝燦輝指出,此案仍受大衆社會關心,因消防局藐視法條,至今仍在說謊、卸責,從未保障受害者權益,黨團強烈要求必須重啓調查,並奉勸局長徐鬆奕下臺負責。

黨團總召陳俊宇表示,依內政部消防署來函,明確指出在備勤期間發生性騷擾事件,應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執行職務」範疇;消防局卻錯用法條,導致被害人2次傷害,徐鬆奕身爲縣府一級主管,應出面向被害人道歉,更需重啓調查,究責犯錯同仁,還給受害者一個遲來的公道。

徐鬆奕迴應,此案從頭到尾都用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理,也認定備勤爲上班時間,由於性工法不必核備機關,當初謹慎起見,依照性騷法覈報給主管機關社會處,秉持不規避、不包庇這些事實,且2種法的要求都有做到;至於雙方當事人對調查並無爭議,若行政程序需加強補充,當事人可提出具體訴求,都願意配合。

副縣長林茂盛說,消防局在第一時間發生當下,即啓動申訴小組調查,確定性騷擾成立,也將行爲人調離現職,依性騷法送社會處處理;目前消防局也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把調查報告送至縣府勞工處,待縣府收到後,會依照程序啓動了解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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