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恩賣票吸金2283萬!沒繳26萬娛樂稅敗訴 薩泰爾首發聲「實情曝光」

記者孟育民/臺北報導

知名脫口秀主持人曾博恩前年(2022年)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連辦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表演,門票總收入2283萬餘元,但提告抗繳26萬餘元娛樂稅。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定該活動名爲「演講」、實爲「單口喜劇」、屬於《娛樂稅法》認定應繳娛樂稅的技藝表演,26日判薩泰爾公司敗訴,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薩塔爾也做出迴應,「因爲還沒收到判決書,所以敗訴原因尚不清楚,待判決書出爐會再與律師討論。」至於是否還會再上訴,也會再跟律師討論。

▲博恩演講事後沒繳娛樂稅,引起外界討論。(圖/薩泰爾娛樂提供)

薩泰爾先前主張3場活動是「演講」、不是「娛樂活動」,且課徵娛樂稅已落伍,早有民代鼓吹廢止或修正《娛樂稅法》。另外,據瞭解薩塔爾也並非拒繳娛樂稅,而是默默想做一個社會實驗,因爲娛樂稅有明說演講可以不收,所以事後被判敗訴,也就意味法院認證此活動好笑,而非一般演講。

▲薩泰爾澄清並非拒繳,目前會等收到判決書再做後續處理。(圖/薩泰爾娛樂提供)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指稱,儘管曾博恩在本案活動中自稱「講者」、稱呼現場觀衆爲「學員」,並以「簡報」、「投影片」播放大綱與照片,試圖營造「演講」外觀,但活動影片光碟顯示,曾男獨自站在舞臺上,以幽默、逗趣、誇張表情及肢體律動等表演,詮釋個人生活或社會上對於同一事物的雙重認定標準。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認爲,曾博恩在本案活動以「剪頭髮」、「懷孕生子」、「吃素」、「姓名諧音」及「童謠」等令觀衆發笑的雙重標準舉例,展現機智、妙語如珠口才及肢體律動表演,目的是娛樂觀衆、實質爲「單口喜劇(Stand-up comedy)」,不因活動名爲「有趣的演講」,就變成不必課徵娛樂稅的演講或講座。

法官審理認爲,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的說法有理,且本案3場活動舉辦前,曾博恩應邀到嘉義、新竹等縣市演出活動主題雷同的暖身場活動,主辦單位都自動報繳娛樂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