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排停車接小孩釀視線死角 女迴轉撞死女大生!2人都遭判刑

臺中市前年年底發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52歲呂姓男子因違規並排停車造成視線死角,21歲李姓女大生駕駛小客車迴轉時,與23歲粘姓女大生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粘女重傷不治。(示意圖)

臺中市前年年底發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52歲呂姓男子因違規並排停車造成視線死角,21歲李姓女大生駕駛小客車迴轉時,與23歲粘姓女大生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粘女重傷不治。臺中高分院近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審結果,認定呂男與李女共同違反交通規範,各判5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可易科罰金。

根據檢警調查,該事故發生於民國111年12月16日中午,呂姓男子駕駛小客車在臺中市南屯區巷弄內並排停車,準備接送子女放學。當時,李姓女大生駕駛小客車停於呂男前方,於12時8分起步準備迴轉。然而,李女未依規定確認迴轉路徑安全,加上呂男的違停導致視線受阻,李女與直行經過的粘姓女騎士發生碰撞,粘女被撞飛倒地,傷重不治。

警方接獲通報後趕往現場,初步調查顯示,呂男與李女均無酒精反應,且在場承認肇事事實。檢方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及行車紀錄器等證據,認定呂男的違規停車行爲與李女未注意迴轉安全是導致事故的主因,依法提起公訴。

臺中地院一審判決指出,呂男的違規停車行爲阻礙了其他用路人的視線,應對事故負責;李女則未依交通規則注意路況,直接回轉導致悲劇發生。儘管如此,兩人事後主動坦承過失,且均無前科紀錄,法院考量其投保的第三責任險,判處兩人各5個月徒刑,均得以每日新臺幣1000元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2年的機會。

二審審理時,檢方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法院認爲呂男與李女均已與粘女家屬達成和解,分別透過保險賠償金額上限200萬元及1000萬元,履行賠償義務,難認有不當之處,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最後強調,交通事故的發生多源於駕駛人一時疏忽,違停、未注意路況等行爲更是釀禍主因之一,呼籲駕駛人切勿貪圖方便,應時刻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重蹈覆轍,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