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法院司法救助有“力度”更有“速度”
原標題:濱州法院司法救助有“力度”更有“速度”
□ 本報記者 梁平妮
□ 本報通訊員 韓敏 於寧
司法救助是司法領域的“民生工程”。近年來,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落實司法救助工作“扶危濟困、救急救難”的宗旨,注重發揮司法救助在修復受損社會關係、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方面的功能作用,傳遞了人民法院的司法關懷和溫度。
南某夫妻16歲的獨子南小林(化名)在村水庫游泳時溺亡。因村委會安全管理缺失,陽信縣人民法院判決其承擔10%即12萬元的侵權責任。後因無可供執行財產,執行案件陷入停滯。在下沉接訪的過程中,法院工作人員發現南某妻子身患疾病,長期治療,家庭生活極爲困難。
瞭解相關情況後,濱州中院聯合陽信法院迅速啓動司法救助程序,從快辦理、從快審批,從受理司法救助申請到5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髮放完畢,用時僅爲12天。
“司法救助是一頭‘牽着百姓疾苦’,一頭繫着‘黨和政府關愛’的民生工程,必須站在以人民爲中心的角度去認識去落實,做到應救盡救、應救快救。”濱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謝萍表示。
爲了做實“應救盡救”,濱州中院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出臺了司法救助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司法救助的具體情形、提請審批的材料、審覈要求和救助標準等事項。全市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全部納入審判管理信息系統,形成司法救助案號,在立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結。
在司法救助資金的保障方面,全市法院從市級財政預算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兩條通道列支司法救助資金,爲救助工作備足資金“口糧”。在救助資金的審批環節,簡化資金審批流程,業務部門提交資金審批申請後,財務部門第一時間完成審批,材料齊全的,當日完成資金過付,讓一筆筆“救急錢”在最短的時間抵達受助家庭。
“爲了保障‘應救快救’,我們設置了‘司法救助E日到賬’的工作目標,E日到賬意味着司法救助資金的審批工作全部在線上完成。同時,只要申報材料齊全,救助資金當日過付申請人賬戶。2023年以來,司法救助資金審批平均用時縮短至14小時。”濱州中院行政裝備管理處處長張建彬說。近3年來,濱州兩級法院共發放司法救助金883.27萬元,涉及困難家庭318個。
司法救助不只是“民生工程”,更是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效舉措。
2023年,濱州市在全國首次提出要治理“心源性”矛盾糾紛,打造首個“心安城市”。濱州中院迅速反應,給予因案致困的家庭必要的經濟救助和心理干預,預防“心源性”矛盾糾紛激化升級,避免極端事件和潛在不穩定因素。
今年以來,濱州中院探索開展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銜接工作,以司法救助的“小切口”撬動社會救助的“大資源”,爲“心安城市”建設提供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陳小月和陳小星(均系未成年人,化名)姐妹二人的父親陳某因家庭矛盾將其母親殺害。姐姐陳小月9歲,跟隨70歲的祖父母生活,目前在農村讀小學,妹妹陳小星4歲,由他人代爲撫養。
案件回訪過程中,辦案法官發現,因目睹母親被害過程,陳家姐妹二人心理遭受嚴重創傷,且祖父母年事已高,姐妹二人未來生活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爲此,濱州中院聯合市衛健委、教育局、學校及企業家協會開展救助工作。市縣兩級法院給予司法救助,市衛健委長期跟蹤輔導孩子的心理問題,企業家協會捐贈成長救助金,由學校代爲保管,用於在校費用支出,當地政府、教育部門等相關負責同志也表示將採取相應幫扶措施,共同爲陳家姐妹的成長之路“保駕護航”。
“司法救助不是終點,而是幫扶被救助人的起點。”濱州中院副院長孔憲軍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將繼續推動建設人民法院與社會保障部門、公益機構相銜接的合作救助機制,同時在救助方向上向未成年人作出適當傾斜,將救助範圍覆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並在常規發放救助金的基礎上,結合被救助人的身心、家庭情況,有針對性地提供寄宿教育、技能培訓、心理疏導、康復就醫、就業安置等多元化幫扶,讓被救助人切實感受到社會的善意和溫度。(梁平妮 韓敏 於寧)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