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車主過世 遭撞麪攤求償無門

圖中賓士車在今年4月23日衝撞麪攤,造成郭姓女業者與嫂嫂受傷,但駕駛劉男突然過世,子女都拋棄繼承,麪攤業者求償無門。(民衆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仁德區一家麪攤今年4月間在營業時,突遭劉姓男子駕駛賓士車衝撞,造成郭姓女業者及嫂嫂受傷,店鋪設備幾乎全毀,迄今仍無法營業,全家生計無着落,調解時才知肇事者突然過世且兒女已拋棄繼承,造成郭女求償無門,5日沉痛控訴「我們只能自己吞嗎?」律師建議郭女可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66歲劉男4月23日駕駛賓士車行經臺南仁德區中正路二段,突然失控衝撞麪攤,除郭母在後方洗菜沒事,郭女與嫂嫂都受傷。郭女表示,全家靠這個麪攤生活,一場飛來橫禍造成麪攤設備全毀,至今1個多月無法營業,租金仍需照付。事發當下,劉男自述血糖低,身體不適才釀禍,且僅事發隔天曾主動聯繫要探望,但當時她要照顧在加護病房的嫂嫂,並未碰面,之後對方未再聯繫。

郭女5月6日主動去電,劉男稱「正在看醫生」,約隔天再談,卻在隔天碰面前半小時稱「要掛急診」,又改約5月10日,但劉男9日來電稱要等交通事故初判表並聯絡調解委員會。22日調解當天,她等不到劉男,打電話也沒人接,後來才獲調解人員告知劉男11日心因性死亡。

郭女不滿控訴,後續聯繫劉男家屬,其子女都不願出面,直至6月1日纔來1通電話「不好意思,爸爸只留下負債,我們已經拋棄繼承了,我們也不好過!」

郭女說,嫂嫂身體多處嚴重燙傷,後續還需長期醫療,麪攤與住處都是承租,還要扛車貸、信貸,家中長輩不時進出醫院,經濟壓力沉重,本等着肇事者賠償,麪攤能趕快復原,但家屬一句「都拋棄了」形同擺爛。

肇事者子女透過友人迴應,他們現在的收入也無力賠償,一切交由法律解決。律師樑家瑜建議麪攤業者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補償金,作爲急救之用。

不過,律師塗欣成提醒,犯罪被害補償金與強制責任險只能擇一,且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2條,非死亡、重傷不能領。郭女說,嫂嫂雖因燙傷嚴重領到重大傷病卡,但未達失能程度,雖想嘗試申請補償金,但只能選強制責任險,僅會獲賠幾萬元醫療費。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說,昨已請社工關懷訪視,評估當事人因受傷無法工作情況,將先設法提供急難紓困等資源,協助日常生活費,後續會持續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