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國立大學四不像
李彥儀說,未來法人化後,將有2個改變與不變,改變包括:大學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單位,擁有完全自主的獨立人格;大學校長也不再向教育部負責,而是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與克責;不變的是政府對大學的財務支持額度不變,僅從補助改爲協助;以及政府對原有公教人員資格的任用權益不變。
大約10年前教育部曾經想要推動國立大學法人化,但礙於年度經費補助是否削減,以及教職身分如何處理,退休金如何籌措問題導致推動不成。此次教育部再次重提該政策,但是推動法人化的主要目標爲何仍然沒有說清楚,亦即政府真的要放權給大學嗎?不削減補助經費,不會年年要求增加自籌經費比重嗎?
另外,依據大學自主委員會的初步構想,人數那麼多,外部人數超過一半,雖然有讓大學經營策略加入外部意見與監督之意涵,可是到底是要授權給校長更多權責,或是要削減校長的權力呢?外部人士超過一半,其成員代表性超過功能性,能做有利各大學發展卓越的決策嗎?
日本大學法人化的權力組織「理事會」,頂多5人左右,聘請經營專業人士剛開始先1人進入理事席次,經過10年以後才讓外部人員超過半數,而且重點是在強化校長的領導權,提供大學校長在任期內可以做更多決策與管理的空間。
而國內目前公佈的規畫內涵又是四不像的架構,看來像是要讓校長有權力可以施展抱負,可是制度設計又是礙手礙腳。至於經費制度,包括資產之應用,如果沒有更多彈性空間,這些政策都會是半調子。目前高教政策最大的問題都是沒有整體的藍圖,看不出政策背後的目標與理想爲何?如果繼續這樣下去,應該很難期待臺灣國立高等校院會有更優質的未來。
(作者爲南華大學講座教授、前臺中教育大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