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 海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沒5570元
南海網12月13日消息(記者 蒙健)12月13日,記者從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獲悉,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不標明價格、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海南福瑞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沒5570元。
據介紹,9月29日,根據市民舉報,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執法人員對南海大道115號海南福瑞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經營場所公示的齒輪油價格爲80元(1L/瓶),防凍液價格爲30元(2升裝),實際開具給客戶的服務委託書中齒輪油價格爲88元(1L/瓶),防凍液價格爲32元(2升裝),存在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行爲。
執法人員經調查發現,自9月1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間,海南福瑞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經營服務過程中存在未標明高效濾芯、空氣過濾器、5-9萬公里保養工時費價格。同時,在經營所公示的齒輪油(哪吒X、U系列,規格爲1升/瓶)標價爲80元,實際結算爲88元,共銷售66瓶。每瓶多收價款8元;齒輪油(哪吒AYA、V系列,規格爲0.9升/瓶)標價爲55元,實際結算爲57元,共銷售22瓶;防凍液(2升/瓶)標價爲30元,實際結算爲32元,共銷售63瓶等,共計多收價款870元。
執法人員圍繞該公司涉嫌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爲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確定其違法事實。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認定,該公司違反我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不標明價格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不標明價格、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違法行爲。對此依法沒收期限屆滿沒有退還消費者多付的價款870元,並處罰款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