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紐西蘭訂有薪流產「喪假」?勞部:評估政府提供薪資可行性

立院衛環會今審查勞基法修法,立委提案增訂有薪流產假,勞動部迴應雖然增加薪水有限,但擔心讓育齡婦女受到隱性的就業歧視。本報資料照片

立院衛環會今審查勞基法修法,立委提案增訂有薪流產假,勞動部迴應雖然增加薪水有限,但擔心讓育齡婦女受到隱性的就業歧視。立委林淑芬抨擊這種答覆纔是「歧視女性」,「打着反對女性被歧視,卻又提出歧視政策」。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問題出在目前立委提案的有薪流產假薪資皆由僱主給,認爲要做必須「公共化處理」,可能要由政府提供薪資纔有效果。

多位立委提案增訂1星期及5日流產假,由僱主給薪。勞動部迴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已明定「妊娠未滿3個月」及「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之女性勞工,可請1星期或5日之產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女性勞工,亦可改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僱主不得因勞工流產請普通傷病假,而扣發其全勤獎金。

勞動部表示,立委增訂有薪流產假之提議立意良善,增加之薪資費用整體雖有限,對於個別小型、微型企業仍有相當負擔,爲避免婦女受到隱性的就業歧視,影響其工作權益,建議審慎評估。

林淑芬表示,紐西蘭2021年通過一項法律,保障流產的女人及其伴侶可以請三天的給薪「喪假」。給「喪假」的意義在於,流產對於女性來說不只是生理上的損害,更需要心理上的調適。而唯獨女性纔有流產假,勞動部卻要女性勞工其他人一樣請普通傷病假拿半薪,對女性來說非常不公平,也是一種歧視。 她表示,勞動部前部長許銘春曾表示要對有薪流產假「研議」,勞動部的迴應是「打臉」前部長。

何佩珊表示「並沒有打臉」,勞動部會針對有薪流產假做評估,重點是訂了有薪流產假要「有用」,目前立委的提案都是由僱主給付有薪流產假薪資,僱主能否做到需要評估。她認爲要做的話必須「公共化處理」,評估政府提供薪資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