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ETF 金管會5條件準專業投資人復委託操作

▲比特幣、加密貨幣示意圖。(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30)日宣佈,開放專業投資人得以復委託方式投資外國虛擬資產ETF,同時針對投資人身分、降低財富管理風險上提出有5大重點指示,金管會強調,將持續關注證券商復委託業務辦理情形,持續完善相關規定,以確保投資人權益及提升證券商競爭力。

5大重點包括:

一、投資人身分別:考量虛擬資產性質複雜且價格波動劇烈,虛擬資產ETF投資風險較高,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虛擬資產ETF之委託人以專業投資人爲限。專業投資人包含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高資產客戶、屬於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及屬於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二、強化了解客戶程序:證券商應建立適當之虛擬資產ETF商品適合度制度並報經董事會通過,並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評估委託人具備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投資專業知識及具備一定投資經驗,以瞭解客戶委託買賣該商品之適配性。

三、籤具風險預告書:除委託人爲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委託人應於初次買進前籤具風險預告書,證券商始得接受其委託。

四、提供商品資訊:除委託人爲專業機構投資人外,證券商應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提供虛擬資產ETF相關商品資訊。

五、定期教育訓練:證券商應定期對業務人員辦理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教育訓練,以利業務人員充分了解該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