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跌破30000美元 創1月28日以來新低

聯社6月22日訊,比特幣加速下跌,跌破30000美元/枚,創1月28日以來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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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問題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2021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佈《人民銀行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問題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全文如下: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爲,保護人民羣衆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爲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指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嚴重侵害人民羣衆財產安全。各銀行和支付機構必須嚴格落實《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監管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爲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參會機構表示,將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要求,不開展、不參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進一步加大排查和處置力度,採取嚴格措施,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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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

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爲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會議精神,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2013年12月4日《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保護社會公衆的財產權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按照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我行重申,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我行將持續加強監測,一經發現,有權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註銷賬戶等控制措施,並將相關信息報告有關部門。社會公衆應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若發現上述有關行爲,可向我行舉報。

中國建設銀行:禁止使用我行服務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中國建設銀行公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嚴重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羣衆財產安全。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在我行開立的賬戶用於虛擬貨幣的交易資金充值以及提現、購買或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在我行開立的賬戶劃轉與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的資金。

支付寶:將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爲

支付寶發佈公告稱,將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爲,一經發現將立即封堵。加強交易環節風險監測,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公告,按照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我行將持續加強支付交易環節風險監測,一經發現上述有關行爲,我行有權採取暫停賬戶交易、註銷賬戶等控制措施,並將相關信息報告監管部門

興業銀行:禁止使用我行賬戶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興業銀行公告,任何機構與個人不得將在我行開立的賬戶用於虛擬貨幣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我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我行將進一步加強業務管理,持續做好客戶身份識別與客戶風險分類工作,運用大數據等創新技術手段,加強對虛擬貨幣的交易資金監測,強化對虛擬貨幣相關交易的打擊力度。一旦發現相關交易的違法違規線索,將及時按照相關程序採取限制、暫停或終止相關賬戶的交易、服務等措施,並向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