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商登記制洗錢防治 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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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業者管理趨嚴將改爲「登記制」,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1日預告修法,虛擬資產服務商的洗錢防制改採登記制生效後,法遵聲明制度將廢止,已完成洗防法遵聲明的26家業者,要配合調整、明年辦理登記,最晚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登記,未完成者將不得繼續經營相關業務。

若違法依洗防法,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黃厚銘說明,虛擬資產與虛擬通貨是一樣的,也包括NFT,只要屬於「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就要納管登記,不是看名詞而是看本質,但若是代幣型式的有價證券就回到證交法規範。明年起,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按其經營的業務類別,包含虛擬資產交換商、交易平臺、移轉商、保管商及承銷商,分別辦理洗錢防制登記。目前26家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中,有25家均有從事虛擬資產交換商業務。

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26家VASP,要在明年3月底前內向金管會辦理登記、最晚9月30日前要完成登記,至於現在若有業者想從事虛擬資產業務的,可審酌是否待登記制生效後再送件,避免現在做完法遵聲明後,明年1月還要再登記一次,產生重新申請的困擾。

黃厚銘表示,虛擬資產服務商應遵守的一般遵循事項,包含法令遵循、留存法幣義務、資訊系統與安全、客戶申訴處理、資訊公告揭露及記錄保存等事項。另虛擬資產服務商應過去是每二年制作風險評估報告,現在改爲每年一次,且在3月底前要函報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