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大陸香菇混充出售 農業部加強鑑定產地來源

臺灣幹香菇菇傘表面均呈褐色至深褐色皺縮狀、菌褶色淺黃、菇柄稍長(1公分以上)、有清香味。(農糧署提供/李欣恬臺北傳真)

中國大陸幹香菇菇傘表面呈深裂紋花菇、菇傘表面略呈光滑、菌褶色澤較深呈黃褐色至淺褐色、菇腳均有修剪、菇體香氣淡或有異味。(農糧署提供/李欣恬臺北傳真)

爲防範中國大陸香菇自走私入境混充國產香菇在市面販售,影響消費者食安及菇農權益,農業部農糧署於春節前夕,邀集臺中市政府啓動聯合稽查行動,針對臺中市公有建國市場香菇賣場販售之散裝與包裝香菇進行查覈。

本次稽查行動計查覈7家、抽查7件,其中1件未標示產地、1件標示不符已當場請其改正(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未依規定標示香菇原產地及標示不實產品進行裁罰)、2件疑似中國大陸香菇樣本送農業部「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

農糧署表示,香菇系國人日常生活經常使用之食材,臺灣加入WTO後,開放香菇進口,每年從日本、韓國、越南等地進口,政府以關稅配額方式保護國產香菇,並依據財政部公告「管制物品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之規定,禁止中國大陸香菇進口。

農糧署指出,農業部於90年即成立「雜糧蔬菜特作」鑑定小組,協助相關查緝單位鑑定農產品原產地。針對香菇部分已開發「穩定同位素」及「微量元素」檢測等技術,並蒐集各國產地樣品及相關資料,建立完整之樣品資料庫,提供海關等查緝機關作爲判別原產地之參考,有效防堵中國大陸香菇混充進口。

農糧署補表示,本次聯合稽查行動主要針對幹香菇,凡經現場人員抽驗初判疑似中國大陸香菇,則由臺中市政府人員抽樣送農業部「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進行鑑定,鑑定結果將做爲主管機關裁罰依據。

農糧署表示,臺灣幹香菇菇傘表面均呈褐色至深褐色皺縮狀、菌褶色淺黃、菇柄稍長(1公分以上)、有清香味;中國大陸幹香菇菇傘表面呈深裂紋花菇、菇傘表面略呈光滑、菌褶色澤較深呈黃褐色至淺褐色、菇腳均有修剪、菇體香氣淡或有異味。農糧署說明,國產香菇衛生安全有保障,春節來臨、親友團聚時,可多選購產銷履歷有機標章及臺灣香菇標章之國產香菇產品,以實際行動支持臺灣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