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A了一億美元」陳時中告誹謗 吳子嘉回嗆:自取滅亡、選舉GG!

前衛福部長陳時中22日到臺北檢察署前按鈴控告《美麗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林偉信攝)

吳子嘉分析2024總統參選人,尚未提出完整且重要的論述。(本報資料照片)

《美麗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指控「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元」,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今(22)日委任律師對吳子嘉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對此,吳子嘉迴應,這件事早就應該告了吧,這反而是自取滅亡,因爲「這個合約只要進入訴訟程序以後,必須強迫被公佈合約,那這個選舉就GG了!」

《美麗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指控「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元」,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今日下午4點委任黃帝穎律師到臺北地檢署,針對吳子嘉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及民事求償。

對此,吳子嘉迴應,這件事早就應該告了吧,已經講了兩三年的事情,到了選舉的關頭,他不得不出來告,來掩護選舉的正常進行,希望拖過選舉的考驗,「我想他不會得逞的」。

吳子嘉認爲,這反而是自取滅亡,因爲檢察官有權力要求衛福部解封合約。根據合約規定,司法機關要求解除(封)合約的話,就必須要解除封存30年的合約。

吳子嘉直言,封存沒有完成且無效的合約30年,完全不合理,唯一的理由就是金額太高,「因爲我有得到實際他們當時簽約金額的數據,證明他們確實跟郭臺銘的合約金額,價差超過1億元美金,這是個不爭的事實」。到時候在檢察官開庭的時候,一切可以來做公開的對決。

吳子嘉披露,按照合約規定,有兩個條件必須要公佈合約,一個是政府機關要求公佈合約,另外一個就是司法機關要求,也要公佈合約。「這是我們從德國方面看到的資料,合約上有這個特殊的條款,除非司法機關怠惰,我想這個可能性不大」。

吳子嘉強調,「這個合約只要進入訴訟程序以後,必須強迫被公佈合約,那這個選舉就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