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文宣品訂書針刺到 國民黨議員初選參選人挨告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指控,去年國民黨高市議員初選參選人莊爲傑的文宣品釘書針外露、害她手被刺傷,高雄地檢署認爲,黃女提出的醫院診斷書明明就寫「無明顯傷口」,最後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取自莊爲傑臉書,非當事人/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指控,去年國民黨高市議員初選參選人莊爲傑的文宣品釘書針外露、害她手被刺傷,對莊提告過失傷害。莊男強調黃女說詞前後不一,高雄地檢署認爲,黃女提出的醫院診斷書明明就寫「無明顯傷口」,最後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莊爲傑是前立委黃昭順助理,去年參加國民黨高雄市議員第四選區(左營、楠梓)初選未果。去年5月,黃女指控莊男的防疫選舉文宣品沒有做好防護措施,釘書針外露,害她的手被刺傷,憤而提告過失傷害罪。

莊爲傑應訊時表示,黃女透過他的LINE官方帳號反應此事,但當時黃女說是她的小朋友被刺傷,提告時卻又說是自己被刺傷,前後說詞不一,也沒有提出具體實證。

檢方認爲,莊爲傑身爲市議員擬參選人競選事宜繁重,不可能事必躬親,文宣品裝釘這類的庶務不一定是他親手所爲。黃女的就醫紀錄中,醫院診斷報告也清楚記載「病患自述遭釘書機刺傷,目視無明顯傷口」,最後認定罪證不足,偵結處分莊爲傑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