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學校工人搭訕國一女 下課帶回家嘿咻...爸爸接不到她

▲13歲女學生校內工人交往,下課後回家嘿咻。(圖/記者周宸亙攝/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士林區某國中前年9月校內施工期間,33歲張姓工人搭訕一名13歲女學生,兩人進一步交往後,竟於下課時間男方住處發生性行爲女方父母憤怒提告。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並賠償女學生與家屬達成和解,但他過去曾因酒駕被抓,屬累犯不得緩刑,法官20日判張男1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4年9月初,北市士林區某國中僱用張男翻修地磚,施工期間他結識一名校內國一女學生,兩人進一步陷入熱戀。同年9月19日下課後,張男與女學生秘密約會,結束兩人即返回男方住處過夜,爸爸抵達學校卻接不到女兒,且苦等一陣也不見她回家,焦急地報警處理。

隔日晚上,警方尋獲女學生,詢問才得知被張男帶回家中發生性關係,父母憤而提告。新北地院開庭時,法官認爲張男認罪,犯後有悔意,且與女學生家屬達成和解,但他曾在2012年間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後又犯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屬累犯不得緩刑。法官20日判張男1年8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