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屋頂違建「隔3房」優先查拆 符合條件可列管

▲北市建管處表示,屋頂既存違建擅自裝修並隔出3房以上者,優先查拆。(示意圖/資料照)

文/中央社

臺北市建管處17日表示,北市屋頂既存違建擅自裝修並隔出3房以上者,近年成立專案並持續優先查拆,但若配合改善至2房以下並加裝住警器,則可列入分類分期列管。

建管處17日發佈新聞稿表示,單元數的認定,爲具有「固定」門扇及壁體的臥室、儲藏、餐廳、廚房及其他類似性質等空間,且違建範圍內僅得配置2處以下的衛浴空間,以及1處無封閉具有起居室性質的空間。

▲建管處也表示,如果配合改善至2房以下並加裝住警器,可列入分類分期列管。(圖/記者李毓康攝)

若經認定違反上述規定者,建管處說,若所有人配合改善至2個以下使用單元,並於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後,則可列入分類分期列管,否則優先查報拆除。

根據建管處統計資料顯示,2015年至2024年6月底,已處理北市2181件3單元違建案。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爲維護民衆居住安全,將持續優先處理涉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屋頂3單元專案,並呼籲市民儘速配合改善,以免遭查報拆除。

▼北市在2015年至2024年,10年已處理2181件3單元違建。(示意圖,非當事違建/臺北市建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