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仍有643家企業 未依法設托兒設施與措施

根據臺北市勞動局統計,北市僱用100人以上公司,仍有643家公司未設置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本報資料照)

北市僱用100人以上公司,有458家未設置哺集乳室。(臺北市勞動局提供/賴彥竹臺北傳真)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僱用100人以上的僱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北市府近5年編750萬元補助企業,但仍有643家未設置。勞動局表示,將勞檢違規的企業,再以勞檢結果,通知僱主違法事項。

立法院在2016年5月3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規定250人以上公司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措施,擴大至100人以上公司,根據勞動局統計,截至6月底,北市僱用100人以上公司有2158家,共643家公司(約3成)未有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有2成多,共458家公司未設置哺集乳室。

市議員潘懷宗表示,去年有978家企業違規,更有部分事業體連年違規、未見明顯改善,究其原因,主要是性平法相關規定無罰則,認爲勞動局應主動建請中央,針對某些規模較大的事業體,研議是否增加罰則,以提升企業社會責任,同時列爲勞檢重點事項。

勞動局表示,北市訂有「臺北市補助僱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每年編列150萬元預算,補助僱主設置託兒所、哺集乳室或托兒措施,同時勞檢企業,查覈是否符合規範,再以勞檢結果,告知僱主違法事項。

此外,文化局日前也遭審計處點名,36處對外開放的藝文場所,有4處未依法設置哺集乳室,文化局迴應,草山行館已依規定設置,紀州庵文學森林、臺北故事館正在施工,預計110年依規定設置,唯有臺北之家受限建築空間,提供會議室給民衆哺集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