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青年局組織草案續審未過 議員批內容不詳細
臺北市府推設青年局,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續審組織規程草案,議員認爲預算等內容應更詳細,否則難解疊牀架屋疑慮,草案未過,預定24日續審。
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去年底審議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當時議員即質疑權責及執行內容說明不清,而且研考會所提的報告太簡易就要議會背書,討論約2小時,要求重提報告。
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上午續審青年局組織規程草案,研考會主委俞振華會中說明,青年局將設綜合規劃科、國際發展科、職涯支援科等單位,員額50人,若以去年預算估計初期費用約新臺幣2.6億元。
俞振華說,青年局成立後,將由市府其他局處移撥業務,包含都市發展局的社宅青年創新回饋計劃、產業發展局的青創貸款受理審查等。
臺灣民衆黨議員陳宥丞說,研考會提出補充報告雖有納入上次建議內容,但仍太廣泛,像KPI部分應提細節,另民意調查部分,年輕人重視居住問題、就業創業、職涯發展,但在量化衡量指標卻只提到就業創業,應檢討。
國民黨議員陳重文表示,青年局預算從1.9億元增至2.6億元,但預算都是由其他局處先編列,建議青年局預算細節應補足,否則難解疊牀架屋疑慮,且未說明是否可協助其他縣市來臺北唸書的大學生等問題。
民進黨議員林延鳳指出,法規委員會支持成立青年局,但局處業務未說明清楚,許多工作都是先由其他局處移撥,無法明確看出成立後的差異,應先解決疊牀架屋疑慮。
法規委員會討論後先保留草案第1條、第3條、第9條,分別爲法源依據、內部單位名稱及職掌、職務列表。後續審議期間,林延鳳認爲法規委員會召集人、國民黨議員秦慧珠屢次替市府說明,憤而離席後又返回審議。
北市主計處長鄭瑞成在會議上指出,若委員會通過成立青年局草案,後續將辦理追加減預算。法規委員會對青年局組織規程草案仍有意見,秦慧珠決議暫擱,預定24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