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僅因情緒不佳 虐殺2寵物倉鼠法辦結果曝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北市一名李姓男子,今(2024)年9月間因一時情緒狀況不佳,玩弄兩隻寵物倉鼠到不會動,先用小刀切斷其中一支倉鼠尾巴,再用小刀切碎另一隻,遭移送法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其違反動物保護法,考量無前科且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
檢方調查,李姓男子在網路上向他人領養兩隻倉鼠,他竟於今年9月24日凌晨12點許,因一時情緒狀況不佳,先玩弄兩隻寵物倉鼠至不會動,先用小刀切斷其中一支倉鼠尾巴,再用小刀切碎另一隻,導致倉鼠死亡。
之後,他帶着兩隻倉鼠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經醫院人員發現他施虐及宰殺情形,因此向動保處報告,李男被移送法辦。據瞭解,李男坦承不諱,供稱因當時情緒不佳纔會動手。
檢察官認定其違反動保法第25條第1款宰殺、傷害動物致動物死亡及肢體嚴重殘缺罪,審酌李男無前科,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