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樹遭砍 環保團體批文化局作業黑箱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附近種有數株老樹,不過近日有建商爲動工建案,1日內砍伐4株老樹,引起在地居民以及樹保團體不滿,同時也痛批臺北市文化局對於保護老樹態度消極。(黃敬文攝)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附近種有數株老樹,不過近日有建商爲動工建案,1日內砍伐4株老樹,引起在地居民以及樹保團體不滿,同時也痛批臺北市文化局對於保護老樹態度消極,不僅樹保幹事會審議黑箱,《樹保自治條例》也無法落實;臺北市文化局否認有黑箱作業,強調樹木保護委員會大會及幹事會會議記錄會議紀錄均於文化局官網公開。

臺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8號與12號間,現有超過10棵受保護老樹,包括北市《樹保自治條例》緣起的老樟樹,去年11月護樹市民遞件申請保護8號院內數棵老樹,但樹保團體指控,8號的地主爲建商,2月23日上午在數小時內砍伐至少4棵老樹,其中2株正在申保,但還來不及補件即遭砍伐,害死老樹。

築樹小丘護樹工作室王小姐痛批, 文化局未依照《樹保自治條例》執行權力,依法會勘及勒令停止砍樹、怠忽請求警方協助公權力行使,且文化局作業黑箱,申請樹木受保卻未得回函未知結果,無時間對駁回案提出異議,要求文化局應「將老樹申保即暫時列保入法」、「加列勒令停工權」並追究失職責任。

對此,文化局迴應,2月23日獲報該處樹木遭砍伐後,即刻派員及樹保委員會勘,就受保護樹木現場勘查後發現,受保護樹木青楓(編號4275、4276)樹體未造成傷害;惟周邊受保護樹木芒果(編號4273、4274)周邊受倒塌圍牆磚塊堆積,且影響生育棲地,造成有不明之痕跡,文化局將依規定裁罰。

文化局表示,《樹保自治條例》未含括一般未達標之樹木,此次民衆關心遭砍伐之樹木均未達受保護樹木的標準,且已由樹保幹事會議充分討論後決議爲不認列,而陳情民衆去年5月申請樹齡鑑定,即於6月初邀集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委員現勘瞭解,待資料齊備後即提報8月樹保幹事會審議,會議中就民衆提報之20株樹木比對空照圖、樹木大小等資料,決議認列11株,其產權分屬私人及本府工務局新工處所權有,已依程序造冊掛牌列管。

文化局指出,針對前次未獲認列的非受保護樹木,陳情民衆在今年2月補充資料,重新申請認列,因所補充資料仍無法證明該樹存續達50年,故仍維持去年8月樹保幹事會議決議不認列之判定。

文化局說,自治條例雖未有臨時受保護樹木機制,但受保護樹採現地量測,如達標即刻爲本市受保護樹,而樹木保護委員會大會及幹事會會議記錄會議紀錄均於本局官網公開,並無隱匿或黑箱作業可能,

文化局強調,公部門透過法令保護臺北市的珍貴綠色資源,但受保護樹木如生長定植於私人土地上,爲私人產權並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受樹保自治條例的監督管控,必要時得進入公、私場所勘查,實踐公權力,但如非屬受保護樹木,則公部門須尊重民衆對私有財產之處分,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