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就服處課長涉職場霸凌 勞動局要求限期改善

北市就服處傳職場霸凌,北市勞動檢查處已於今日下午派員前往勞檢。(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就服處課長涉及對同仁霸凌,北市勞動檢查處已於今日下午派員前往勞檢,北市勞檢處表示,經查發已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除部分預防的必要措施尚未執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依法通知限期1個月改善。

就服處說明,今日下午已派人詢問A員工,其爲公務人員,適用「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中關於職場霸凌防治規定,已公告杜絕職場霸凌的宣導,對違反者的處置決不寬貸,並強化主管管理職能的教育訓練。

因就服處有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北市勞檢處於今日下午3時50分至就服處實施勞檢,發現就服處已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除了部分預防的必要措施尚無紀錄可查,已要求限期改善,如複查仍違反規定者,依法開罰3萬至15萬元,而若違反前述規定致勞工發生職業病者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政府機關所屬人員身分多元,有公務人員、技工、工友、以工代賑人員或志義工;公務人員如遭受職場霸凌,依機關申訴管道申訴,以維護相關權益。

高寶華也說,對於政府機關如有僱用技工、工友或工作者(職安法所稱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從事勞動的人員,如以工代賑人員),應依職安法規定,訂定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劃,採取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