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投年齡擬降爲18歲 柯文哲:這是我們的政治表態
臺北市公民參與委員會8日通過《臺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改草案,提出將公投投票年齡降爲18歲。面對是否牴觸母法《公投法》的質疑,臺北市長柯文哲9日表示,行政院不覈定就不覈定,「至少這是我們政治上的表態」。
柯文哲8日主持公民參與委員會,通過將投票年齡下修爲18歲的草案,面對媒體提醒自治條例還需要行政院的審議,柯回答,「給他(行政院)刪啊,看他敢不敢刪!」
根據《中央社》報導,柯文哲9日上午出席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大隊長布達典禮,面對同樣問題時說明表示,修憲將擁有投票權年齡降爲18歲已是共識,權利義務應該要對等,18歲在刑法上既有完全責任能力,自然也該有投票權,自治條例需要市議會通過,還要行政院覈定,但臺北市的公投資格就以18歲爲起點,「至少這是我們政治上的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