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補助火災住警器 消防員填單自己審...暗槓245組羈押禁見

範姓消防員涉嫌趁北市府補助火災警報器時,利用職務A了245組,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北市府消防局範姓隊員涉嫌於2018年間,趁市府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時,假冒民衆填寫申請書自行審查,藉此盜領245組住警器、共價值約5萬元,北檢23日訊問後,依利用職務詐財、僞造文書罪嫌聲押北院24日裁定範男羈押禁見。

北市府爲降低住宅火警意外發生,只要家中沒裝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臺北市住宅,填寫申請表審查後,每地址1戶可補助、安裝一組火災警報器(住警器);範男涉嫌於2018、2019年,任職北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松山中隊八德分隊期間,利用負責安檢職務,填了申請書自己審覈詐領住警器;北院24日訊問後,認爲範男涉貪污罪嫌重大,且有在外與共犯勾串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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