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豆皮業者遭疑衛生不佳 市府稽查違規罰3萬、再查有無廠登

民衆投訴北市一家食品工廠進口大陸制豆皮後包裝出售,質疑處理過程的衛生環境不佳。圖/讀者提供

有民衆向聯合報投訴,北市有食品業者進口大陸制豆皮後,包裝出售至傳統市場、上市企業及國際餐飲等處,質疑衛生環境不佳,疑似僞造製造與有效期限,且未有工廠登記、非法營業。北市衛生局說,半年兩度接獲檢舉去稽查,產品營養標示違規罰3萬元,食材放置地面限改後合格,無竄改產品日期;產發局明日稽查,確認有無工廠登記。

民衆李小姐稱,從市場買了一包豆皮,食用後腹痛,仔細一看包裝是大陸制產品,臺灣公司位在內湖,她後來前往現場,發現該址外觀是一般住家樣貌,裡面卻有疑似機器噪音,門口也有上下貨情形,質疑該業者沒有工廠登記,非法營業。

李小姐還稱,曾於不同天入內借用廁所2次,看到裡面人員沒有戴口罩、帽子、手套等安全衛生保護,也無換穿食品工作用的衣服,直接觸摸食品;食品沒有離地密封,而是隨意丟在地上,封口機則直接放地板上操作,更指製造日期、有效日期均是臺灣公司自行印上,非真實日期。另外,周邊環境髒亂,還放有捕鼠器、黏蟑螂板等。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去年接獲民衆檢舉該業者將食材放置地面,衛生局10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產品營養標示不符規範,依食安法第22條及第47條處3萬元罰鍰,另有食材放置地面,現場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要求限期改善,10月24日複查合格。

林冠蓁說,今年再接獲同一人檢舉該業者竄改產品製造日期,衛生局3月21日派員稽查,業者自大陸進口原料,須報關、報驗,經查輸入許可通知的有效日期爲民國114年11月16日,產品外包裝標示爲114年11月15日,較進口原料再早一天,並無違規。

她也指出,現場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業者有着裝圍裙、戴手套及口罩、架高食材。至於有無捕鼠器、黏蟑螂板等物,稽查現場並無病媒防治缺失。

產業局迴應,民衆陳情反映或其他單位通報案件,產發局明天即會派員現場稽查,若查業者從事製造業,達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應登記工廠而未登記,將依工輔法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則依工輔法裁罰停止供水、供電。

產發局說,若屬製造業未達應辦工廠規模者,則移請都發局,依都市計劃法裁處;若非屬製造業者,則移請北市府相關單位依權責查處。